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21半年度硅石废渣(粉末)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1、标的物:硅石废渣(粉末)
2、质量要求:
硅石废渣(粉末):SiO2≥85%、水分≤10%、R2O≤2.0%,粒度≤50mm;
3、标的数量:2021半年度硅石废渣(粉末)数量暂定9万吨,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后买方每月下达计划采购函为准。
4、合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投标单位具备纳税人资格,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运输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矿企投标需提供合法开采权证,贸易型企业需提供矿企的采矿许可证及委托经营证明材料,若矿企与贸易单位均投标、货物来源一致的,只接受矿企单位投标。
6、硅石废渣(粉末)为采矿选矿废渣后形成的粉末。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
四、报价原则: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生产、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招标采购单价为交货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价格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价格,签订供货合同后,原则上供货价格不再调整。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收取任何现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30日内无息退回。弃标者或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五、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21年3月28日09:00前汇入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待招标结束后,弃标者或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缴纳补齐),招标方收取中标金额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效报名、废标。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
联系电话:0875-3136582
传 真:0875-3136555
联系人:朱庆伟 15911902855 杨世邦 18214673271
收款单位: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保山市分行东路支行
账 号:2510 0207 0902 2129 996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
供应部:王钦发0553-2598265
七、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021年3月1日08:00至2021年3月8日08:00;
(2)资质审核时间:
2021年3月8日08:00至2021年3月10日08:00;
(3)标书发放及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0日08:00至2021年3月15日08:00
(4)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5日08:00,海螺采购平台系统开始接受投标渠道报价,网上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09:00;弃标者或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
(5)开标时间:2021年3月28日09:00在保山海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组织开评标,根据硅石废渣(粉末)需求量,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中标,不进行二次竞价。
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