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春晖路东延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通州湾示范区春晖路东延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前期设计研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规模:通州湾示范区春晖路东延工程,含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交通、路灯等。项目总投资约4990万元。
3、设计时间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①3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业主。
②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方案设计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桥梁、路灯、雨污水管网、交通、路灯等);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弱电管网、供电管网位置设计及地下管网综合管线断面图。
通州湾示范区春晖路东延工程,含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交通、路灯等。项目总投资约4990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通州湾示范区春晖路东延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不包括完工测量)、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编制、总平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管线勘察、工程物探、地形测绘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如委派专人确保设计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同时还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测量勘察期间与各管线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涉及交安、弱电、强电、给排水、燃气等公用管线,由中标单位负责与相关市政职能部门有效对接后设计并确认,进行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
中标单位需派一名设计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资质必须满足下列两项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 1名
| 道桥或其他相近专业(道路、桥梁或公路与城市道路)高级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 专业设计人员
| 2名
| 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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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或工程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类似设计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业设计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资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1年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tzw.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0日10时0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单舒
| 电话
| 0513-81680304
| 电话
| 13328094029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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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 10104913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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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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