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人民医院扩建门诊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人民医院扩建门诊楼项目设计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6992.01平方米,地上六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层急诊门诊中心,二层检验科及PCR实验室,三层超声诊断及腔镜中心,四层病房,五层病房,六层设备、机房用房。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1.3财务要求:提供2017至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如为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8 12:00至2021-0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0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清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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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西关村天马二期住宅小区8号楼7号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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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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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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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蔡书记
| 联系人: | 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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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333398820
| 电话: | 182338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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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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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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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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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l136210757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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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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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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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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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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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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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0143932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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