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油库警卫消防队委托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BXS-2021-01
一、招标条件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委托,对南沙油库警卫消防队委托管理项目(招标编号:DBXS-2021-0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沙油库警卫消防队委托管理项目。
2.2 服务单位: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
2.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南湾洲路1号。
2.4 招标范围: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将2021年度(4月-12月)警卫消防服务作为一个项目,其中包括成立警卫消防队,负责南沙油库和码头运行所需的警卫消防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南沙油库和码头灭火预案的制定,负责南沙油库和码头消防控制室值班;负责南沙油库和码头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日常启动试验工作;负责消防工艺管线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消防自控系统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准入管理;参与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及南沙油库的日常巡检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属地化监护;及其他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到期经考核工作完成率达100%、满意度达90%以上且续签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金额或涨幅未超过上一年度金额的10%,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在续签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合同标的额变更的,依照相关文件对合同标的额进行调整,其他费用不予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业绩证明材料及财务会计报表;
3.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即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thzbb@126.com),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通过电汇方式(公对公)交纳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邮件主题请写明“领取南沙油库警卫消防队委托管理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定于2021年2月25日进行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9:3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支票或电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2日9:3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5楼)。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联 系 人:王煜博
联系电话:024-868926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楼
开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21001383701052504198
项目联系人:金楠、宋思锐
联系电话:024-23961220
传真:024-23229123
邮箱:lnthzbb@126.com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