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化学剂分公司隐患治理(自动化生产及安全环保设施升级)项目
咸阳化学剂分公司隐患治理(自动化生产及安全环保设施升级)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210-GC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化学剂分公司隐患治理(自动化生产及安全环保设施升级)项目已由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学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及主要工作量:
咸阳化学剂分公司隐患治理(自动化生产及安全环保设施升级)项目计划设计建设一个化工产品技术转化中心,打造智能化产品中试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控制及研发中心地上3层,建筑面积1478.3㎡框架结构;中试及生产车间地上3层建筑面积1270.6㎡钢结构;原料及产品仓库地上1层,建筑面积1095㎡钢结构;辅助库房地上2层,建筑面积740.7㎡钢结构;辅助公用设施地上2层,建筑面积1142.7㎡框架结构;原料罐区占地面积337.35㎡,包含6具30m³储罐、2具40m³储罐;室外配套工程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甲供材料设备除外)的配套安装。
招标范围:招标人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所有工程内容。附甲供设备清单,施工图纸清单。
2.2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及名称:
第一标段:咸阳化学剂分公司隐患治理(自动化生产及安全环保设施升级)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或GC2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年(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或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自2016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合同签约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5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负责人须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配备到位,拟派管理人员岗位不得相互兼职。
3.6信誉要求:近年(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其它要求: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事故;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0日0时0分0秒至2021年2月24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及发票索取方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到现场领取,请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将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件附言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付款单位及付款金额等信息,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业务具体办理请致电:029-68934523、029-68934524。
4.4购买纸质版图纸方式:本项目图纸按项目售卖,图纸售价请咨询招标中心前台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9-68934523,029-68934524。图纸购买可采取刷卡、电汇或网银支付,请在支付成功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招标中心前台领取纸质版图纸,不受理现金业务,售后不退。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电汇需在汇款附言注明:“ZY21-XA210-GC022投标保证金”。电汇账户信息与本公告中4.4条款相同。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03月12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三路长庆石化生活区北300米 | 地 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 系 人:董坤 | 联 系 人:王郭杨 刘鸿 |
电 话:029-86565325 | 电 话:029-68934576 029-6893457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anggy1_cq@petrochina.com.cn 116326438@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