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电视机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电视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区电视机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电视机共240台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1)2020年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自注册之日算起不满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盖公章)或企业资信证明】(2)2020年1月至今不少于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8至2021-02-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河北省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79号)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4)2020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自注册之日算起不满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报表(盖公章)或企业资信证明】(5)2020年1月至今不少于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现场核验原件,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不接受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01 14:30 ,地点为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霸州市小何庄延翠路79号)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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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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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霸州市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44室-59(集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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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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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700
| 邮编:
| 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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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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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向东
| 联系人:
| 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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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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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3292589
| 电话:
| 1773366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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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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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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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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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syzcb@163.com
| 电子邮件:
| zhaobiao27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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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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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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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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