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659004A007975,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
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区。
3.项目规模: 建设2座12万m3干式橡胶皮膜密封型转炉煤气柜和配套煤气加压站、电除尘,1座30万m3干式POC型高炉煤气柜和喷雾降温装置;建设 2×330t/h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2×100MW 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2×110MW 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
4.工期:煤气加压储配站一期工期:绝对工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开槽条件计算工期),二期工期:在一期投产后顺延不超过6个月;煤气发电工程绝对工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开槽条件开始至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2.2招标范围: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配套煤气加压储配站及煤气发电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即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手续办理、设计、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设、运营、维检(含人工和备件材料等物资消耗)、项目移交等所有工作及费用(招标人提供条件除外)。煤气储配站的生产运营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维检由投标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具备(1)、(2)任一资质均可,且具有项目所需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力发电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1座30万m3稀油密封圆形(即POC型,新型稀油密封)干式煤气柜高炉煤气柜、1座8万m3及其以上干式橡胶皮膜密封型(即Wiggins威金斯型)转炉煤气柜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及破产状态,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承诺书、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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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人,联合体可由融资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方均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运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1 09:00至2021-02-2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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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6004 |
联系人: |
赵立勇
| 联系人: | 赵孟乾 |
电话: |
13730042238
| 电话: | 1823103701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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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0-707010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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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ongtaidaili@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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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http://www.hebeihongta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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