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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JG2021-0491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JG2021-0491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09
详细内容:




原黄埔区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及绿化升级工程(或:原黄埔政务中心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

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00-72-03-038981]批准,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现对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3408656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A区西侧。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会展馆A区西边,位于新港路以北和会展公园内,阅江路以南。广交会四期展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86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批复为准),其中西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25.6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1万平方米;东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3万平方米。西地块为展厅、登录厅、会议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与地下室;东地块为指挥中心(楼高约180m)与地下室(2层约14m深)。因广交会四期展馆项目开展,需对本项目附近原会展西路及琶洲大道上排水管道进行迁改。主要工程量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材料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雨水工程

1

焊接钢管

DN600



m

21

4m槽钢支护

2

焊接钢管

DN600



m

41

4m槽钢支护

3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N300



m

8

4m槽钢支护

4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N500



m

155

6m钢板桩支护

5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N1000



m

398

6m钢板桩支护

6

新建雨水检查井

Φ1200

钢混



3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页15

7

新建雨水检查井

Φ1600

钢混



14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页22

8

新建雨水水质检测井

Φ1200

钢混



1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页15

9

新建雨水水质检测井

Φ1600

钢混



1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页22

10

新建消能池

4500*3000

钢混



1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页22

11

防坠网



19

施工过程中损坏更换或缺失

12

雨水井铭牌

不锈钢



19

二、

污水工程

13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N400



m

251

6m钢板桩支护

14

UPVC管

DN300



5

6m钢板桩支护

15

新建污水检查井

Φ1000

钢混



8

详见《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

16

新建污水水质检查井

Φ1000

钢混



1

详见《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标准图集》

17

防坠网



9

施工过程中损坏更换或缺失

18

污水井铭牌

不锈钢



9

三、

其他工程

19

C30砼消能支墩

m3

8

2000*2000*2000

20

破除沥青路面

m2

989

回填石屑至路面

21

破除及修复沥青路面

m2

45

按沥青路面修复大样修复

22

破除及修复透水砖人行道

加钢筋网

透水砖

m2

354

按透水砖人行道修复大样(一)修复

23

破除及修复透水砖人行道

透水砖

m2

617

按透水砖人行道修复大样(二)修复

24

破除及修复花岗岩人行道

m2

180

按花岗岩人行道修复大样修复

25

破除绿化带

m2

457

回填石屑至路面

26

破除绿化带及路面修复

m2

86

按透水砖人行道修复大样(二)修复

27

砌砖封堵



1

管道砌砖永久封堵

28

砌砖封堵



3

管道砌砖永久封堵

2、计划总工期:

(1)暂定总工期:约90日历天。

(2)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招标人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或延长。

(3)承包人在发包人委派任务后,一个月内完成摸查、勘察、方案设计、预算等工作。

(4)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实施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1勘察设计部分

2.1.1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本工程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管线物探等)工作,取得物探报告及物探图纸、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并确定需整改的实施依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1.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工作内容: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及实施项目过程中所涉及需要协调的内容(如占道、小区入户、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及其他各种纠纷等)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及达标验收等;评估检测工作,采用QV、CCTV或其他检测方法,及相关检测措施对排水单元(含雨水和污水,以发包人交办的清单任务为准),进行全面系统的摸查、检查检测进行必要的勘察,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1日10时00分;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1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11时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3、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排水及污水(第一组)业务范围(工程估值不超过500万元港元)。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内容,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②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③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按附件三内容)。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688493.1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173959.58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1739.6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22794.00元。

2、投标报价:投标人总投标报价以及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的投标下浮率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

3、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4、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对投标方案不进行经济补偿金,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其他报价中。

5、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技术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十五、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投标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投标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无。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08656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2、3层。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和(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9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一览表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须提供页。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须提供页。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须提供页。

7

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8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即可)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设计部分

11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如香港企业单独投标的,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

12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其他部分

13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企业诚信档案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14

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

1、本表内容应确保在评标期间必要时可以提供原件备查。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广交会展馆四期展馆扩建项目排水管道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一、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设计任务书.doc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招标公告(挂网版).doc

招标文件(挂网版).doc

招标公告(扫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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