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大通湖东垸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南县部分)2020年实施项目第八标段 补充通知
[第1号]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通知的各条款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1、将招标文件P17页 “10.5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设最高投标限价:本合同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柒仟壹佰叁拾肆元玖角壹分(¥1427134.91)。投标人投标总价(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不合格投标处理。”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