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第九实验小学新建项目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第九实验小学新建项目监理已由 任丘市行政审批局以任审标核【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开发商捐资,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50%,开发商捐资出资比例为50%,招标人为任丘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32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99.40平方米,新建一栋四层教学楼,建筑面积10399.42平方米;一栋四层实验楼,建筑面积4528.92平方米;一栋一层合班教室,建筑面积721.48平方米;风雨操场及连廊建筑面积1640.21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出入口建筑面积11930.3平方米,大门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611.57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路面、硬化铺装、操场跑道以及水电暖等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全部施工过程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得监理合同被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在本单位具有近 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4 00:00至2021-02-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3 09:30,地点为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须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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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任丘市裕华中路1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泰得国际D座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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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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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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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苏玉增
| 联系人: | 杨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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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832700138
| 电话: | 155321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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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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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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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rqxab@126.com
| 电子邮件: | hbmf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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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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