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1-29 10:40:21 阅读:次
2021年G228丹东线宁海段(K3770+125-K3786+285)路面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修改、补充通知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竞包人:兹通过第(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2021年G228丹东线宁海段(K3770+125-K3786+285)路面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一、招标文件P31页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中“(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修改为“(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二、招标文件P66页表
(六)投标人员信誉情况表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
修改为
(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
三、招标文件P68页“2、近3年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以法院书面判决书认定行为为准)。”修改为“2、近3年来(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以法院书面判决书认定行为为准)。”给各潜在竞包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发包人:宁海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