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焦作市修武县修武西综合维修工区院内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修武西网络教室职培设施购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ZDGTDZJ20210203-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段职教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
包件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多媒体讲桌
| 张
| 2
|
电脑桌
| 张
| 60
|
电脑座椅
| 张
| 62
|
幕布
| 套
| 2
|
智能球型摄像机
| 台
| 8
|
硬盘录像机
| 台
| 2
|
考勤机
| 台
| 2
|
投影机
| 台
| 2
|
功放
| 台
| 2
|
音箱
| 个
| 8
|
麦克风
| 台
| 2
|
拾音器
| 个
| 8
|
核心管理交换机
| 台
| 4
|
摄像头
| 个
| 62
|
电视
| 台
| 2
|
1U配线架
| 个
| 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主要投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文件须提供各物资合法经营签章齐全的代理授权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修武西综合维修工区地理位置,能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
3.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号楼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时间从 2021年2月3日起至2月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报名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快递至招标办公室,并与招标办公室的报名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3未完成注册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按国铁集团关于运用国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4.5.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政府网络公示信息截图、产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检验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4.6.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号楼122房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7.1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7.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报名联系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3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4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1-56835826),也可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ztwz.com)上查看相关要求。
7.5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技术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371-68377589
报名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371-68377552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1年2月3日
附件:1.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