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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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执法办案区智能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02日16:29
评审专家名单
汪海庆,方永东,汪波挺,陆安丹,王辉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海波
项目联系电话
13989340751
采购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象山丹东街道靖南东路4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658-56072
代理机构名称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象山港路300号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9340751
一、项目编号:2020XSZFCG298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执法办案区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8229000(元)
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41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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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象山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执法办案区智能化项目
智能化设备
招标文件约定
招标文件约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至试运行
招标文件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汪海庆,方永东,汪波挺,陆安丹,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公安局
地址:象山丹东街道靖南东路40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灵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8-56072
质疑联系人:张葵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856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象山港路300号4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海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9340751
质疑联系人:徐敏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33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2021年01月11日2021年02月0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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