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西宁路38号中房•新天地营销中心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59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2月02日-2021年02月09日
挂牌价格
524400元/年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轨道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西宁路38号,离民族大学地铁站800米,交通便利。小区及附近区域生活氛围浓厚,人口密度大,可用于超市或者相关教育培训机构。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备注
1
西乡塘区西宁路38号中房·新天地营销中心
1092.44
524400
80000
5
铺面,培训,教育,办公
标的现状为空置状态,租金自次年起,在原租金的基准上,每年递增5%。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受让保证金
80000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向出租方缴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一个月租金)。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提前退租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并支付三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租赁期满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无赔偿及租金等费用结清、物业交回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出租方将该保证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10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一月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挂牌终止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