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原成都办住宅过户及原上海办住宅挂牌处置项目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原成都办住宅过户
及原上海办房产挂牌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JK53-FW001-00
一、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资委“国资发改革[2013]208号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财[2013]426号文”及新疆石油管理局“新油发[2015]1号”文件清理低效无效资产的要求,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现对以下两处房产进行过户及挂牌处置:
②位于上海市虹口区赤峰路370弄3号、4号房产(28套住宅,产权证号:沪房地虹字2001第039166号,评估值为85,166,912.00元)。
2.2 招标范围:
①我公司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化成六组3栋2单元房产(21套住宅,产权证号为“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45787号”)产权过户及税费缴纳;
②我公司位于上海市虹口区赤峰路370弄3号、4号房产(28套住宅,产权证号:沪房地虹字2001第039166号)通过国资委公布的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处置(在国资委备案的产权交易机构见附录一)。
2.3服务要求:
①投标方须编制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化成六组3栋2单元21套住宅产权过户具体服务方案,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内,经授权先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化成六组3栋2单元21套住宅产权过户至受让方“成都华锦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费缴纳工作(房产交易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应由我公司承担的税费),最终须提供成都市不动产中心颁发新产权证复印件。未完成28套住宅产权过户,则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②投标方须编制位于上海市虹口区赤峰路370弄3号、4号28套住宅挂牌处置的具体服务方案;在完成成都房产过户后,经授权须通过国资委公布的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在国资委备案的产权交易机构见附录一)对位于上海市虹口区赤峰路370弄3号、4号28套住宅挂牌处置,以及产权变更、过户及税费缴纳,最终须提供上海市不动产中心颁发新产权证复印件。此项工作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 项目地点:成都上海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有效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级及以上资质及2020年国资委公布的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效会员资格证(或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在国资委备案的产权交易机构见附录一);
3.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拍卖师须具有2020年年检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3.4具有近3年(2018—2020年)受中央企业及地方国企、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在国资委或省、市国资委备案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处置交易且已完成的住宅类服务项目业绩。(产权交易机构见附录一和附录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资料:评估备案表、交易鉴证书,如交易鉴证书、备案表中未能说明是住宅的,还须提供所处置完成的住宅类产权证书;无交易鉴证书须提供加盖合作产权交易所公章的书面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无效业绩;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18—2020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下属的两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转电子招标平台即转人工服务);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标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应确保在电子招标平台预留正确的邮箱和手机号,项目开标后,航天金税系统自动推送投标人开票信息至潜在投标人预留邮箱及手机号码(开票咨询电话:0990-626523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路41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 杨雷 电 话:0990-6840880 13909900345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石 磊 电 话:0990-6265226
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转电子招标平台即转人工服务)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90-6265233
发票咨询联系电话:0990-626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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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