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0千伏秀山至龙池第二回输电线路工程(第三次)公开招标评标结果第二次复核申请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10千伏秀山至龙池第二回输电线路工程(第三次)公开招标由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作。2020年12月24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招标公告。
2021年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收到2家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工作于当天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投标总报价规定,进行低价风险(注: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时)担保缴纳承诺。”否决了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详见附件1:评标报告),推荐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21年1月15日下午17时,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立即组织代理机构对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事项进行了核查,发现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第七页提交了低价风险(注: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85%时)担保缴纳承诺(详见附件2: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低价风险担保交纳承诺书),评标委员会的否决依据不充分。
鉴于此,2021年2月1日10时00 分招标人申请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对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根据现场监督人员要求,请电脑技术人员返回到电脑系统,对电脑“辅助评标工具”中投标人(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复核,仍然没有找到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专家组一致决定维持原评标结论。
经招标人及代理公司核查,在电子系统评标报告中下载的投标文件中又显示 (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鉴于此招标人再次申请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对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复核。复核时间为2021年2月1 日18时30 分。
附件:
1.评标报告
2.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低价风险担保交纳承诺书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 01日
110千伏秀山至龙池第二回输电线路工程(第三次)第二次复核申请.docx 110千伏秀山至龙池第二回输电线路工程(第三次)第二次复核申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