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拟就“利川职校信息化云机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分包编号:0075G-202001-01H
2、分包名称:利川职校信息化云机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3、分包预算:人民币50.00万元
4、采购内容:市职校信息化云机房设备设施批量采购,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1年01月21日23时59分至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注:23:59开始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将密封电子投标光盘现场递交至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1号开标室。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送达电子投标光盘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质疑内容: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2月1日以前通知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应在2021年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到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ph971538195@163.com;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密封或邮寄送达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封袋上注明“致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并不在中标(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0718-7211287
联系地址:利川市西城路325号
采购代理机构: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航
联系电话:0718-7238995
联系地址: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
网址:http://58.52.192.225/TPFront/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