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北庙新村、团结新村、市公路局机械修配厂三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01-1地块)(1-1~4#楼及地下室、门卫)供配电工程招标答疑
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条款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更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本项目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5条“5.3中标人及招标人分别应按闽价通告〔2018〕9号标准向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更改为“5.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支付本工程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6、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城改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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