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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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祁自然告字(202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两个规范》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祁县人民政府批准,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0-26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祁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委员会《关于2020-26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祁国土让字(2020)11号】的要求,委托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具体实施挂牌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2020-26号宗地为三通一平,该宗地另有地上建筑物2624.57平方米,资产价格476.87万元。该建筑物为合规建筑,不拆除,与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后使用。
2020-26号建设时,需参照以下建设条件:1、为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3‰-5‰的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工作用房),并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物业用房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3、按商品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4、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及超资质参与土地“招、拍、挂”,应按照资质等级可承担的建设规模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5、建设条件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若一年内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条件需按届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6、以上建设条件应载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前置条件中,开发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时应严格执行,否则不予办理规划、施工等相关建设手续。
公告期间,申请人需自行现场踏勘,我单位不另行组织。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020-26号宗地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及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挂牌出让按增价方式进行:
2020-26号宗地的起始价为1564.11万元; 增价幅度为10万元;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到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昌源大厦702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到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向我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17 时(指资金划入银行到帐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材料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于2021年2月27日17 时3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挂牌公告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8日。
该宗地的挂牌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 时至2021年3月1日16 时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3)、其他建设要求,按祁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建设条件实施。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本宗地的挂牌成交价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登记费用。
(6)、祁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人: 范春瑞 乔俊燕
联系电话: 0354-5240607 0354-5240607
13834820639 15035679333
开户单位: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开 户 行:山西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57103010300000119300
祁县自然资源局
祁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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