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2 |
(5)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A.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以下简称评标价)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报价-报价×10%;
B.符合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D.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
(5)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A.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报价给予10%的优惠,并用优惠后的价格(以下简称评标价)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报价+报价×10%;
B.符合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D.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优惠。不重复进行价格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