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五河县救灾防汛物资采购项目2包口罩、医疗防护服等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编号:BB2021WHCGJ0162),采购人为五河县应急管理局,我单位现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及质疑答复内容如下:
疑问1:第3包序号16对讲机,按目前参数,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工作时间和通话距离的要求,请确认。
答复:第3包序号16对讲机参数修改为“1、手持对讲机;2、频率范围UHF:400-470MHz;3、信道数量16个;4、工作电压3.7V;5、电池容量4000mAh;6、平均工作时间24小时;7、最大通话距离12公里;8、产品尺寸160×60×45mm;9、产品重量185g”。
疑问2:第3包序号17无人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参数的无人机,至少需要10万元一台。请确认参数和预算价。
答复:第3包序号17无人机参数修改为“1、飞行器平台:重量≤25kg,工作环境温度-20°C至 40°C,可搭载云台;2、控制系统:满足自主导航、自动避障,具备人工遥控、航线飞行等多种飞行模式;3、安全性:具备在 GPS 信号丢失、控制失灵等情况下自动返航降落的功能;4、抗风能力:≥5 级;5、最大飞行高度:≥500m; 6、最大飞行速度:≥25m/s; 7、带负载续航时间:≥25min; 8、设备载荷能力:≥4kg;9、内置存储卡,用于前端录像存储和回放,容量:≥64G”。
修改内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由“2021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1 年 3 月19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修改内容2:对采购文件询问提交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8 时前”现修改为“2021 年 3 月17日 8 时前”;对采购文件询问的答复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17 时前”现修改为“2021 年 3 月17日 17 时前”。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答疑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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