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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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奥林巴斯胃肠镜保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奥林巴斯胃肠镜保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万元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具体说明:大连市中心医院目前拥有奥林巴斯生产的电子消化内镜设备多条。该设备自验收合格起一年后处于有偿的售后保修服务状态。为了更好的保证医院临床科室工作正常运行,节省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使用价值,特申请购买该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保修服务。
消化内镜系统属于技术精密性诊疗设备,具有多项专利技术,医院现拥有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多套,电子胃肠镜20余条,由于患者检查及治疗数量较大,使用频繁,需要对设备采购维保服务,除设备故障的正常维修外,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调试和性能检测。该设备是由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在日本生产,属于原装进口设备。大连科尔特商贸有限公司是奥林巴斯中国公司在大连地区的唯一授权代理商,负责奥林巴斯医疗产品在大连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大连地区唯一正规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备件全部由日本工厂原厂进口,有相关海关进口手续和文件。因此大连市中心医院申请以单一的采购方式采购奥林巴斯胃肠镜的保修服务。
鉴于上述理由,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采购的有关大连市中心医院奥林巴斯胃肠镜保修服务只能依托现有通用大连科尔特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01号银海万向写字楼19层3号1室)进行服务,受专有技术和服务限制,且时间紧,任务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方式采购本项目服务,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国家、省任务要求等内容完成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科尔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01号银海万向写字楼19层3号1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中心医院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26号
联系电话:0411-8441851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七星街与朝阳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0411-8220956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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