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四院区及医学美容中心灭火器检测、维保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招标编号:0656-1640C0000201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四院区及医学美容中心灭火器检测、维保项目。本项目不分包,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2.招标控制价:30万元
3、项目地点:市南院区、崂山院区、黄岛院区、市北院区、医学美容中心.
4、本项目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30天内完工,如成交承包商延期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外,成交承包商应向采购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人民币1000元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如果本项目除采购人原因外,成交承包商延期10天还未能完工的,采购人有权因成交承包商违约而中止合同,且成交承包商仍有义务支付上述因迟交损失的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省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
3、承包商应配有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维修操作人员2名,专职检验或化验人员2名;维修技术、维修操作人员、专职检验人员或化验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谈判会上投标人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须在2016年9月7日上午9:00前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报价。
五、本项目需要现场勘察,现场勘查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9:00在青岛市江苏路16号,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正门集合。供应商对勘察现场必须进行签字确认。未进行现场勘查的供应商,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开具招标文件发票请提供银行汇款回执底联扫描件和如下资料:1、公司名称2、公司税号。
七、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6年8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在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招标三部发售(节假日除外)。
八、技术询问及答疑时间:对本项目提出技术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式于2016年9月5日下午16:00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原件形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答复。
九、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0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地点:青岛市江苏路16号,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四楼疑难病例讨论室。
十一、供应商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市招标中心网:www.qdbid.com。
十二、采购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江洋、万雁雁
地址:青岛市江苏路16号
联系方式:0532-82911710
十四、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邮政编码:266071
邮箱:zbzx03@163.com
电话:(0532)85812126、85810116、85016233
传真:(0532)85812126
联系人:马晓莉、单洪亮、鞠青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4671320001819100008196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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