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纸质招标)
1.邳州市正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设的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实验辅房提升工程已由有关单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院内
3.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3投资总额:约190万元
3.4工程规模:土建、安装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5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
3.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本工程分为 一个标段招标。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安全B证);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5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5.9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联系电话:0516-866229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6日,每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请申请人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6日9:30,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到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业务部报名(地址:邳州市行政中心8号楼1楼东),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细则)
投标报价: 94-9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100分
10.发11、其它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
11.3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2、招标人地址:邳州市闽江路28号
联系人:韦庆强 电话:15152803952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沙沟湖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人: 王大凯 电话:0516-86618375
邳州市正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