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TGFW2021-094
1.采购条件
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客滚泊位改造工程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航标配布方案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
(一)航道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技术要求
2.1本项目采范围及工作内容:
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报告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前提下,编制本项目航道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报告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内容:
2.1.1基础大纲研究内容
(1)拟建工程水域的水文气象状况分析;
(2)拟建工程水域航道、岸线规划概述;
(3)拟建工程水域通航环境现状概述;
(4)港口安全保障设施现状概述;
(5)相关管理规定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概述;
(6)拟改造码头工程的设计概要;
(7)拟改造码头工程有关通航安全参数描述。
2.1.2永久性通航安全评估大纲研究内容
(1)拟改造码头选址和平面布置、通航标准的规范性论证;
(2)拟改造码头对通航环境影响分析;
(3)拟改造码头本身通航安全评估;
(4)自然条件对拟改造码头项目的影响评估;
(5)拟改造码头工程与其附近其它码头泊位间的相互影响分析;
(6)拟改造码头工程与进出同一港池其它船舶流的相互影响分析。
(7)进出码头水域船舶的最优化通航方案和靠、离泊方案;
(8)拟改造码头工程水域施工期和建成后安全维护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
(9)拟改造码头工程通航安全保障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0)拟改造码头工程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科学化建议。
2.1.3施工期间通航安全评估大纲研究内容
(1)拟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对通航安全影响评估分析;
(2)施工工艺流程与通航安全的关系评估;
(3)施工时段对通航安全的影响评估;
(4)拟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现场维护需求分析;
(5)拟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条件;
(6)拟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模式和策略;
(7)拟改造工程施工期对过往船舶安全通航影响分析和施工期通航维护方案;
(8)拟改造工程施工期水域巡航和应急措施。
2.1.4《报告》以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为验收标准;
2.1.5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形成最终研究成果,并及时提交。
2.1.6负责本项目评审会的会务工作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1.7成果交付形式及要求
提交《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客滚泊位改造工程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项目成果报告书12份。(含电子版光盘2份)。
2.1.8服务期:按照相关的要求,按时完成研究工作,《报告》初稿于合同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二)航标配布方案设计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前提下,设计本项目航标配布方案和堤头灯桩方案,报告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内容:
2.2.1技术服务的目标
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客滚泊位改造工程航标配布方案和堤头灯桩方案设计。
2.2.2技术服务的内容
(1)完成 《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客滚泊位改造工程航标配布方案》;
(2)方案达到航标主管机关的有关要求;
(3)方案包括概述、自然条件、工程概况、总体配布、技术要求、施工与维护、主要设备和经费概算等内容;
(4)提供航标配布图和堤头灯桩设计图纸;
2.2.3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形成最终研究成果,并及时提交建设单位。
2.2.4负责本项目评审会的会务工作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5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60日内。
2.2.6技术服务进度: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20天之内提供送审稿;
2.2.7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航标配布和堤头灯桩的标准规范,通过航标主管机关组织的专家评审。
2.2.8成果交付形式及要求
提交《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客滚泊位改造工程航标配布方案》项目成果报告书12份。(含电子版光盘2份)。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具有海事部门认可的相关资质。
(3)报价人须同时具有航道通航影响评价或通航安全论证评估工作2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加以证明;
(4)人员组成结构须具有相应的报告编制能力。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6)报价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报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报价,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报价方不在烟台港失信名单内。
以上报价人资格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情况以询价小组认定为准。
3.2本次询价为一次密封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公开询价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14时00分至5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118.190.163.116/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公开询价文件(首次使用请于用户登录界面下载手册并阅读)。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时9时00分。方法为网上提交加密文件在线远程解密。
(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式,报价人须在指定的网站上(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118.190.163.116/TPBidder)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用以报价人报名、编制电子报价文件等。报价文件以上传到系统的电子版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港口阳光智采e平台(http://118.190.163.116/)
山东港口集团烟台港官网(http://www.yantaiport.com.cn/)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港招采中心3楼(烟台港内2号门附近)
联系人:袁良东
联系电话:0535-6745723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