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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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及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二次)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冀藁审批复【2020】01-154000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资金: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项目及本招标内容:(1)建设藁城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工程,包括:新建取水提升泵站一座;新建混凝沉淀车间两座,新建活性炭滤池及超滤膜设备车间两座;新建清水池四座,总容积为20000m³;新建提升泵房一座;污泥脱水处理系统;新建高低压配电系统以及自控系统;厂内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厂区道路、绿化、室外管线、给排水、路灯等。(2)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沿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五里庄村北段绿化带共打水井13眼;(3)本项目是对上述建设项目招标选择管理服务供应商(详见“招标范围”)。
2、资金财政拨款;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
4、最高限价:1540000元;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项目管理标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期、竣工备案、竣工结算等阶段)的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日常上报各部门的报表、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证件的办理、安检、质检备案等)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04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5 月 20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2、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石家庄市公共资源 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5月20 日 09时00 分,开标地点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负责人:倪利华
组员:赵华岩、王会军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域蓝湾
联 系 人:赵华岩 联 系 人:丁瑞丹
电 话:0311-88117297 电 话:1383316251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郑重公告
1、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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