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新楼配套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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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新楼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 房山区财政局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新楼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TZX-2021-002(房财政采[2021]005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新楼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3157500元
最高限价:3157500元(其中第一包最高限价2863182.31元,第二包最高限价294265.93元)
采购需求:完成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新楼配套项目的施工及配套深化设计项目。本项目结合采购内容不同,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明细如下:
包号
包号名称
采购内容
第一包
安防中控系统整合等其他配套
完成房山区档案馆新楼安防中控系统整合等其他配套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及监控系统的施工,详细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
第二包
消防系统整合
完成房山区档案馆新楼消防系统整合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及消防系统的施工,详细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5个日历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20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
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第一包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受聘于施工方单位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外地来京企业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 《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2第二包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受聘于施工方单位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外地来京企业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 《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1)同时具备以上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施工项目经理等施工人员由施工方拟派);
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项目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项目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 2020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领取文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
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联系电话15010915472赵甜玮,QQ群852580750),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关注、下载文件并文件下载截图。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办事指南”进行办理。(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网上报名关注、下载文件并文件下载截图)
(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要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
⑦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网上报名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500元/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总和,售后不退)。
2021年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94.73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56.84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为保证项目工期及同时为提高项目执行过程中竞争力,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供应商单位最多只能中标本项目一个标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档案馆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8号
联系方式:010-8138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刘庄工业园红色别墅第四院
联系方式:17326856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话:1732685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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