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无
单位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517-83655602
单位名称:江苏弘烨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42号江苏银行院内四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012077138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1801207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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