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量装置配送及装卸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量装置配送及装卸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5-1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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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量装置配送及装卸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量装置配送及装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计量装置配送及装卸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JNMG-ZCFW-20250433
2.3资金自筹资金
2.4框架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起点:计量公司库房(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止点: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薛家湾、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锡林郭勒等供电公司所辖区域指定地点。
2.6本次采购内容:2025年计量装置配送及装卸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2.7框架入围家数及分配比例:框架拟入围数量为2家,原则上按地域1:1分配,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中标人服务能力、服务评价,对委托服务业务比例进行调整。同一区域原则按照总派送单数1:1进行分配,评分较高者优先进行派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1.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1.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1.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2.2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要求:
(1)投标人至少具备1名从事现场装卸施工安全管理的人员(出具现场装卸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中造成损失的全额赔付能力。(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份货物运输服务业绩(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4.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0日09:00至2025年05月16日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3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本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声明文件;
(5)异议书(如有);
(6)承诺书;
(7)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8)通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
(9)专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如有);
(10)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A、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由投标人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B、为维护招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和招投标市场秩序,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供应商资格真实性查验工作通知》(物资〔2020〕55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在投标报名、评标审查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对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投标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如经查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招标人将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Q/ND211060101-2020)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在我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过往招投标工作),将取消其当次项目的中标资格。
C、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D、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E、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须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盖章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F、为保证投标人成功报名,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后资料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6.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6.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6.3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10日09:00至2025年05月30日09: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30
解密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30--10:00
八、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1.开标前签到流程: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到”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到”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2.远程解密流程: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3.解密后报价确认流程: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9913-966,周一~周五8:30-17:30),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4.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巷3号)。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费用:
9.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9.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采购)方式
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项目
400元/标段
非招标项目
300元/标段
9.3场地服务费:
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9.3.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3.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9.3.3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9.3.4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218号电力综合楼3层
联系人:任天阳
联系电话:0471-6221577
异议受理负责人:赵旭
业务监督电话:0471-6221566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1-62215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联系人:董少敏唐燕娇蒿鑫苏娴
联系电话:0471-3468975
电子邮箱:zj0307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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