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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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EPC+F)总承包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440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城投长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内(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2.2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99.75平方米,总建设规模22000平方米。建设安康市人才公寓6700平方米,建设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9800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2200平方米,人防地库及设备用房3300平方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105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1189400元);
2.4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EPC+F)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9005957mk2nkdy3d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EPC+F)总承包: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工程设计、供电工程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等相关服务;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
2.7 其他:项目运作模式:由中标总承包人或中标联合体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中标总承包人或中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建设融资,融资规模不少于4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EPC+F)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师(须在本设计单位注册);设计单位负责工程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工程设计、供电工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等相关服务。
3.2 标段名称: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EPC+F)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2月04日 00时00分至2021年02月09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02月04日 00时00分 起至2021年02月24日 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安康市人才公寓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项目(EPC+F)总承包: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2月24日 9时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设计负责人、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9.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保证金账号
10.1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10.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从本人账户提交)通过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10.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
10.4在填写银行单据(回单)上应注明该项保证金所对应投标项目(标段)的名称(编号)。
10.5投标保证金在法定要求和时限内由银行直接转账方式退还对应缴纳账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康城投长春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18号楼商铺2楼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兴科明珠04-05商铺
联系人:
汪叶
联系人:
杨梦月
电话:
0915-2112311
电话:
1538915891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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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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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西安金花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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