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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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20
三、采购品目编号: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1178500.00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子包号
子包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限
1
子包一
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
5928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2
子包二
黄阁镇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
585700.00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两个子包。
子包一项目名称: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
子包一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20-001
子包二项目名称:黄阁镇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地质环境质量影响评估项目;
子包二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20-002
3.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子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本项目分2个子包,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2个子包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一个子包。同时对多子包投标的供应商,如供应商在子包一已被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后面子包二时,已经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作为子包二的第一或第二中标候选人,只作为有效投标人。
(2)各包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 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4)若某子包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任何原因导致该子包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子包中标人的确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6《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
七、供应商资格(子包一、子包二适用):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或年度(年度报告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满足前述条件并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甲级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说明:①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第5、6、7点无需提供)及《投标报名登记表》(附表1),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②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文件上须明确填写子包信息,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子包的投标,则须提供2份符合以上要求的报名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子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2、以上报名文件内容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或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日期及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8时30分(8时00分开始收标)。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3室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6月24日8时30分。
4、开标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3室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开标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497300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碧海湾A栋2001室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2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37383559
发布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1日
(子包一、子包二适用)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此处须填写子包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此处须填写子包号)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邮寄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号
来往函件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传真)
备注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公司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盖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完全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日期:年月日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文件声明函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月日发布关于“”(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截至开标日: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公平竞争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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