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采购服务的询价函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采购服务的询价函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5-07-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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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分整合“招、培、就、创、保”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增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采购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服务
2.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项目预算:60万元以内(含税金)
5.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加质保期共计1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近三年有为政府机关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经验,熟悉黄埔区劳动者和企业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服务。
3.具备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和资源基础,人员投入不少于4人。
三、申报时限及材料
供应商必须于2025年7月28日前,向我局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将以下材料送至我局:
(一)项目报价函,服务报价表;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具备本项目履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报价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材料应密封,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其他
(一)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拆封报价材料,或向报价单位打听报价金额并提供给其他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供应商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15室,邮编:510530,联系人:黄岑,联系电话:82165003)。
(五)确定中标:我方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我方要求拟定实施方案,拟制服务协议,我方按服务协议与中标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服务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建设指引》要求,受托负责黄埔区联和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和云埔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的建设运营。要求如下:
1.场地和人员要求
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须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负责“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相关工作。联动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羊城家政、创客工坊、技能加油站(慧埔技研社)、职业指导工作室等平台载体,对场地进行布置和氛围打造,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至少配备4台智能展示设备、1台面试一体机以及其他办公设备硬件设施等。
2.具体服务内容
做好招聘服务。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每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不少于12场,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不少于200家,收集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3000个,提供岗位匹配服务不少于3000次。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在社区、商圈等人流量多的地方投放职播机,实时展示岗位场景和岗位情况,方便附近居民求职。
做好技能培训。联合企业、职业院校、机构开设培训课程,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实际需求与兴趣爱好,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开展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480人次。
做好就业服务。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每年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311”就业服务不少于15000人次;每年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供需对接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
做好创业服务。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每年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创业IP活动等不少于6场,开展创业培训150人次,对接创投机构、行业资源,举办资源对接会不少于2场。
做好保障服务。统筹协调治理欠薪工作,张贴“广州根治欠薪‘码上办’维权二维码”,深入推进劳资纠纷矛盾预防化解。引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机构,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每年驻点服务不少于12次。
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做好服务台账,分类分期归档;撰写季度工作总结、年度项目整体总结和分析报告(需包含典型服务案例);配合开展“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润才计划”万名学子实习实践行动等相关黄埔区就业创业相关重点工作。
3.服务宣传和品牌推广相关要求
加强信息公开,在公众号、小程序、网站等渠道发布就业、培训等内容,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每年不少于100次;提供政策咨询,每个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每年服务不少于500人次;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专属IP,制作成果图片集或视频,拍摄就业相关活动或企业探岗短视频,加强媒体刊载宣传,每年不少于5次。
4.制度管理相关要求
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和日常管理制度、场地管理使用制度、经费使用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管理使用水平。向社会公开“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的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服务流程等内容,确保服务质量。
5.特色服务开展相关要求
在联和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设置职业指导工作室,配备专业的职业指导师、心理测评师,使用最新的职业指导技术,包括数智化公共职业指导服务系统、AI简历分析与面试训练求职机、职业指导服务等。开展线下职业指导工作,每周4小时,每月4次,服务期内职业指导服务不少于192个小时。开展职业指导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服务期内,每月在联和街举办至少1场职业指导公益培训,总共开展职业指导公益培训不少于12场。服务期内,在校园招聘会上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不少于2场;免费为区内企业提供人才测评服务。
其他事项需按上级最新印发的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工作要求执行。
二、项目相关场所情况
场所名称
具体地址
服务场所面积
功能
备注
联和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长安旧改融资区(保利天汇项目)3号楼首层
≧323平方米
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
作为示范点重点打造,需有工作人员常驻
云埔街就业驿站(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示范点
云埔街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40号)
≧100平方米
公共就业服务综合体
作为示范点重点打造,需有工作人员常驻
三、项目服务团队需求
供应商需要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具体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社保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合同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整体运营工作。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二)项目服务人员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派出不少于3名项目服务人员,负责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注:如中途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发生变更,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更换后的项目团队服务人员资质和能力条件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团队服务人员。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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