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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9452),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资金于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大新营村附近。2.2 工程规模:机场油库新建4座10000m³航煤储罐,2座500m³回收罐,2座3500m³消防水罐,业务用房、化验室、油泵房、含油污水处理及危废间、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门房及换热站、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污油罐及其配套的小型构筑物,并配套建设油库控制系统等。航空加油站新建业务用房,30m³综合检测及灌油棚、综合检测罐、油车及管线车库、隔油池、油气回收装置和污油罐等建构筑物组成,建成后能满足综合检测、灌油及加油车停放。2.3服务内容:(1)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编制验收方案,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和现场验收。并按照专家意见整改现场/修改报告后存档备查。(4)成果: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完毕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批文或建设单位取得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审会通过的意见之日止。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http://zc.cnaf.com/)网站发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化工、石化及医药);(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3.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c.cnaf.com/TPBidder)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的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询比开标现场以钉钉软件视频会议的形式向所有申请人公开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包。
4.3 采购文件售价:0.0元。
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可至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相应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模块获取;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可通过‘系统登录页面-->手册下载’获取;系统操作前请您仔细研读操作手册并进行相关电脑配置。
5.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信息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时00分,递交地点:5.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的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文件彩色扫描为PDF版且加密后在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前将其发送到caeczbdl@163.com内(该加密版申请文件在询比评审会议中按照程序进行解密)。并同时邮寄3份纸质版的申请文件,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收件人:管子杰,联系电话:15619349732。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申请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5.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时00分,开启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的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询比开标现场以钉钉软件视频会议的形式向所有申请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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