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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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外服务竞争磋商采购项目(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0MW/9000MWh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配套500千伏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外服务竞争磋商采购项目(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0MW/9000MWh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配套500千伏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竞争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磋商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外服务竞争磋商采购项目(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0MW/9000MWh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配套500千伏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招标编号:BHZB-GC-202503030
二、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外服务竞争磋商采购项目(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0MW/9000MWh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配套500千伏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磋商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及竞争磋商文件;
2、服务期:合同约定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若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4、资金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3.2 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2)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本项目不收取磋商采购文件费。
②、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在线上传缴费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③、本公告要求是对潜在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④、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成交供应商自负。
4.3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至2025年4月29日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
①.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②.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0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平台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网页界面 ,联系方式: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 4F
6.3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http://impc.e-bidding.{**g/nmcms/help.html?math=1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g)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
8.1 代理服务费:采购活动所需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1)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3)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中标(成交)价低于500万元以下的乘以对应的费率,按实际费用收取(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①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②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
3、代理公司账户信息(用于磋商保证金款项、代理服务费款项):
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2MAED5CA40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东方银2座2号楼1014室
账户号码:0552060104000679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幸福里支行
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8475101
联行行号:【103191049015】
注1: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注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8.2 场地服务费:
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
5.1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5.2发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2-6140115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5.3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 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8.3 平台使用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购买磋商文件后,上传磋商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电子投标服务费
元/标(包)/次
招标项目
400元/标(包)段
采购项目
300元/标(包)段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434542048@qq.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瑞兴苑11栋1单元202室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 binghuibt@163.com
九、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投诉受理联系人:薛晓慧
投诉受理电话:0472-3657652
投诉受理邮箱:434542048@qq.com
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的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要求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报名资料不能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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