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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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GZB-202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独立工矿区建筑节能及老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山区独立工矿区建筑节能及老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围绕鹤山区鹤源路、鹤山街及交叉口等重要街区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包括街区建筑节能改造、外立面改造、修缮老街道路、绿化、路灯、管网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211省道)与鹤山街(003乡道)交叉口。
2.3资金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2.4工程投资:7735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因环境或扬尘治理停工除外);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EPC)包设计、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21年1月29日17时00分至2021年2月5日17时30分,在鹤壁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
4.2 潜在投标人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完成企业注册。然后点击“工程建设”,登陆鹤壁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9日9 时3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鹤壁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gcjs.ggzy.hebi.gov.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 发布招标人: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区中山路(财政局楼)
邮 编:458000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392-2316667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2室
邮 编:450000
联系人:都女士
电 话:13140422402
传 真:/
电子邮件:/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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