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山旺水北、云桥路东(04地块)土方回填平整工程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现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旺山旺水北、云桥路东(04地块)土方回填平整工程;
2、工程内容:本次工程实施场区土方回填等,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甲方指令;
3、工程最高限价:81万元;
4、工程地点及范围:旺山旺水北、云桥路东(04地块),南北方向长约270m,东西方向宽约490m;
5、工期要求:25日历天;
6、开工日期:暂定 2021 年2月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我方指令为准;
二、投标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土石方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中标。评标价=投标报价/(1+税率)
3、投标人所报的全费用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施工便道费用、装车费、运输费、整平压实费、沟塘排水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措施费、夜间施工照明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全费用固定单价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
四、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价表(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所有证件原件需备查。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至结算价的85%,剩余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后3个月内付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取资金成本及利息;
2、工程结算工程量以第三方测绘单位的测量结果为准。
六、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报价单上盖上单位公章,并使用档案袋密封;
2、投标单位能满足我司各项施工要求,服从我司管理;
3、投标单位需配备技术人员、测量仪器,负责本项目的现场管理及测量工作,现场水电自行考虑;
4、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施工场地现场查看后综合报价;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符合连云港开发区《关于场地回填工程验收标准的通知》(连开规[2005]218号)规定;
(2)场区土方指素土,不得采用淤泥及含水量大的土方,不得回填有毒有害土方,不得回填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回填材料。对回填不合格的土方不予计量并要求清除。
(3)场地回填前需清除场地表面杂草、垃圾等杂物。土方回填施工不得带水作业,回填前需将场地内积水排除,待甲方确认原有场地满足回填要求后方可进行土方回填,否则对回填后的土方不与计量并进行返工。
(4)土方运输路线范围内的道路必须做好清洁保障工作,如出现保洁不到位、不及时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5)其它要求由招标人现场代表确定,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七、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要求:
(1)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开工通知起25个日历天完工,并在接到通知后次日内进场施工,并于当日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出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在12小时内必须退场。
(2)承包人必须按进度计划施工,若发包人连续检查两次未能达到进度计划要求,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完工程量只按50%结算。承包人必须在接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4小时内退场。
(3)若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顺延工期,需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确认,但施工净天数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4)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所确定日期完成全部内容,承包人每推迟一天,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推迟超过5天,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退场,并按完成工程量50%结算。
2、工程质量:
(1)承包人必须按回填材料、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施工或回填材料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开出“工程质量不合格通知单”,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2)工程质量须达到云港开发区《关于场地回填工程验收标准的通知》(连开规[2005]218号)规定。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万元,在结算时扣除。并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回填要求。
八、招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6楼618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09:30
3、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09: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6楼
2、邮编:222000
3、联系人:高工、张工
4、电话:0518-85882951
十、监督
1、举报电话:0518-80328962;
2、举报邮箱:jsxhljtjw@126.com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