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编号:浙越锋2021-01-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越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越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修理厂配件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越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修理厂配件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汽车修理厂配件一批,供货量按实结算,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15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经营场所或仓储总面积300m2以上(以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供应商具有汽车品牌配件授权资格或具有特约经销商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为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5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zhuji.gov.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采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3月10日上午9:3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江东路浣江居委会三楼(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赵森威;联系电话:13616537420(拒收到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0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诸暨市江东路浣江居委会三楼)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解释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465325107@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郦晴光 联系电话:13857521775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越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森威
联系电话:13616537420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江东路浣江居委会三楼
诸暨市越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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