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岷江(乐山段)竹公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岷江(乐山段)竹公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4]3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4]33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建设内容:修复生态缓冲带 51820 平方米,恢复水生植被 42500 平方米,构建旁路湿地 32900 平方米。其中具体包括:小微湿地修复 7060 平方米,生态塘修复 3370 平方米,植被恢复 41390 平方米;浅水草泽湿地恢复 8500 平方米,疏林草丘湿地恢复 14000 平方米,沉水水生植被恢复 20000 平方米;构建 2 组旁路湿地,面积分别为 14900 平方米、18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所有测绘工作、出具勘察报告书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预算,招标清单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374.1万元,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21.7万元 (其中勘察费最高限价3.33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118.37万元)。
2.6、资金政府投资。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2.8、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 家;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 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彭老师
电 话: 0833-21657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邮 编: 610037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876550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5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