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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走马镇镇区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西走马镇镇区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1-02-09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走马镇镇区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451121-55-01-048903备案建设,招标人为昭平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走马镇镇区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ZPZJZB202102工字004号

建设地点:昭平县走马镇镇区

建设规模:挡土墙及围墙工程:新建挡土墙 192米,高6米,围墙(3.16X O .24) 15 米;照明工程:配置太阳能路灯321盏,庭院及球场灯12盏;五小广场工程:五小广场填土300立方米,97米挡土墙,高为6米道路硬化工程:破除重新硬化道路376平方米,扩宽硬化道路553平方米排水工程: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6 2 0米,检查井22座停车场工程:新建停车场 372平方米。停车20个,规格:5.5*3.3 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060平方米, 金叶女贞绿化面积1500 平方米, 马尼拉草坪绿化面积1960平方米, 四季桂90株,鸡蛋8株,花池4个,l米路缘石 绿化带1720米其他:新增砖砌宣传栏30米, 4米宽大门1扇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为15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3月至 20217月。其中:

①设计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采购及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1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建设工程及其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以及参加工程验收等内容;采购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以上资质(含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承包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或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要求 。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ggzyjy.gxhz.gov.cn)进行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日1530分地点为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 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 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1预付款:

①设计部分预付款为设计部分合同价的30%(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设计费,不再扣回),在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工程施工费的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在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8.2预付款抵扣

1)设计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无。

2)施工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从发包人第三次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起,每次按预付款总额的15%扣回预付款,最迟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合同价款的的80%前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

8.3进度款支付

1)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相关单位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80%。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预算初稿超过了初步设计概算,则设计方应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对原施工图进行修改,直至施工图预算送审定稿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为止,经相关单位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设计费的9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2)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定后20日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待缺陷责任期满后7个日历天向发包人申请返还(无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www.{wz_no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ggzyjy.gxhz.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668241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平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平县走马镇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回建地B地块108、109号

邮编:546804                            邮编:542899

联系人:黄伟兵                          联系人:邱工

电话:15878459922                       电话:0774-5282013/13387747250  

邮箱:   /                                邮箱:/

                                                      招标人:昭平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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