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聚集区西片区建设征地范围内居民住宅(含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拆卸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1-2021-00433
项目编号:CLF0121ST00ZC14
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聚集区西片区建设征地范围内居民住宅(含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拆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1,763.9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聚集区西片区建设征地范围内居民住宅(含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拆卸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1,763.9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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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拆除工程 | 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聚集区西片区建设征地范围内居民住宅(含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拆卸项目 | 1(项) | 汕头市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聚集区西片区建设征地范围内居民住宅(含住宅及非住宅房屋)拆卸。本项目涉及的拆卸面积约为96392.13平方米,以实际拆卸面积为准。 | 2,891,763.90 | 2,891,763.90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涉及征地范围内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启动合同后7天内完成对应涉拆区域的房屋拆卸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及社保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58号二座西梯
联系方式:0754-8807410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54-872909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