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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爱莲湖公园基础设施提质工程(HZZC2021-G2-000037-GXJY)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贺州市爱莲湖公园基础设施提质工程(HZZC2021-G2-000037-GXJY)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1-02-09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贺州市爱莲湖公园夜景灯光改造提质工程(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1-G2-000037-GXJY)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01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爱莲湖公园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2.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1-G2-000037-GXJY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柒拾陆万贰仟肆佰伍拾肆元玖角陆分(¥16762454.96)。

5.采购需求

5.1项目背景:本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出资比例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即本项目招标模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现行的各项政策;招标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财政部门颁发现行的各项政策。

5.2建设规模:贺州市爱莲湖公园沿线亮化提质。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基础灯光维护和爱莲湖亮化提质,具体建设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施工技术标准详见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上海世丹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5.3《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90天(日历日)

5.4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5.5质量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合同》(格式)”载列的所有涉及“乙方义务和验收事项”的实质性内容。

5.6质量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该《证书》载明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有关规定,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人员要求:拟派往(委任)本项目的人员均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相应岗位匹配要求如下: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载列的各项标准。

①-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载明“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①-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③: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的《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该《证书》载明“注册专业”所属类别为“建设工程”类

④:其他岗位(需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和材料)人员持有有效的《执业(或职业或岗位或培训证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2017年度-2019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第三方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审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的企业,且投标人为该情形出具有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实质性载列内容的《声明》的,可不提供本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持有2017年度-2019年度(注:对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国有控股银行为投标人本人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投标人,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情形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人在“税款所属时期”内依法由其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应税种;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需有相应的“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1095个日历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事项。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①:为失信(黑名单或限消)被执行人;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②: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或其拟派往(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或其拟派往(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dn4.gxzjt.gov.cn:1141/WebInfo/Default.aspx)”的查询结果为准。

2.业绩要求: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与项目投标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人民币300.00元/每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为2021年0301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向采购人出示专职投标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任一专职投标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拟派往(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其投标“身份信息”的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派往(委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派往(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采购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3.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未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和“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相同,即在“(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和“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本项目仅接受存在或涉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情形的异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

说明: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的企业,且投标人为该情形出具有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实质性载列内容的《声明》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项目合同》备案和公示

《项目合同》备案和公示:政府采购项目履行全过程由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监管,故而项目发包人(项目采购人)与项目承接(包)人(项目中标人)签订的《项目合同》生效条件之一为项目承接(包)人(项目中标人)须在“政采云”完成所有注册事项(如在注册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因项目承接(包)人(项目中标人)未按时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被拒签,生效及其备案事项延期引致的项目延期赔付,诚信评价扣分等)由该项目承接(包)人承担。

七.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贺州市财政局3楼)

联系方式:07745135553

3.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贺州市将军山新华巷1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李德健

电话/传真:07745130766

电子邮箱:gxhzludeng@126.com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黄圆圆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投标人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黄圆圆

电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

2021年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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