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1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采购不锈钢材料一批(见清单),按标段拟选1-2家报价单位为中选供货商,各报价单位须详细阅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完全同意并支持《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者,方可在恒丰纸业网络集中采购平台阿里巴巴www.1688.com(以下简称网购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毫无改动地下载填报《报价文件》,将其盖章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平台报价附件。《报价文件》中的报价情况与平台报价情况应确保一致。
注:本次招标为T1网笼改造项目/10#机改造项目招标。
1.2我们倡导诚信也践行诚信。为保证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在报价期间不被泄露,网购平台已对所有报价情况在报价期间进行了屏蔽。报价结束后,我司方能知晓各报价单位的名称和报价情况。报价截止后,我司才能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甄选供应商原则与方法”的要求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和甄选,其评审结果将通过阿里巴巴招标平台显示中标结果,确保网购环境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1.2.1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满足以下几条:
(1)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国家机关发放的经营许可证书,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专业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中选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或不合格货物的,我司将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项目的合同、订单或《中选通知书》,将该单位纳入恒丰纸业“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永久拒绝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开设的其他公司参加恒丰纸业的任何后续采购活动。同时我司还有权将该单位违反“信商”情况提交阿里巴巴B2B交易平台,予以扣分、扣罚保证金、取消诚信通甚至封店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我司将配合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该单位予以处理。
1.4 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1.4.1未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不实的。
1.4.2未按《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要求报价或漏项报价的。
1.4.3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验证的。
1.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本项目中同时报价的。
1.4.5项目评审后24小时内,我方无法通过阿里旺信或电话与报价单位核实有关情况的。
1.4.6 当我司认为须对报价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时,报价单位不积极配合的。
1.5本项目采用“同质比价法”为中选方法。同质比价法是指采购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对技术和性能无特殊要求的货物时,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需求推荐资格检查合格、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按价格由低至高顺序依次推荐中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1.6本项目结算方式为:预付40%,货到验收合格付款60%,全额增值税发票确认无误并入帐后4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全额支付货款。
1.7本项目中选供应商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