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源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补遗澄清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第 5.1条内容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本项目开标室。
-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2条“计划工期”中的“计划总工期180天,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变更为“计划总工期180天,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45日历天”。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2.2条“投标截止时间”中的“2021年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1年2月 20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条“投标保证金”中的“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2021年2月 16日16时00分)前到达以下任一账号”变更为“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2021年2月 19日16时00分)前到达以下任一账号”。
5.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1.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增加“(3)补遗书、修改和澄清(如有)等”。
6.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第2.2.4(3)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中的内容由: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勘察报价:勘察费计算基数以经南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80%为计价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配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定)计算规则为基准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 |
设计报价:设计费计算基数以经南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80%为计价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配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定)计算规则为基准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 |
施工报价:各投标人以南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建安工程费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有效下浮率范围0-15%)。各投标人有效下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20分。在此基准价上每上(下)浮1%扣0.1分。(不足1%按1%计算)(本项最多得20分)。 |
更正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勘察报价:勘察费计算基数以经南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80%为计价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配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定)计算规则为基准价,按下浮比例报价,每下浮1%得1分(下浮比例为整数,如:1%、2%等)(本项最多得20分)。 |
设计报价:设计费计算基数以经南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80%为计价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配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定)计算规则为基准价,按下浮比例报价,每下浮1%得1分(下浮比例为整数,如:1%、2%等)(本项最多得20分)。 |
施工报价:各投标人以南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建安工程费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有效下浮率范围0-15%)。各投标人有效下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20分。在此基准价上每上(下)浮1%扣0.1分。(不足1%按1%计算)(本项最多得20分)。 |
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中“二、施工组织设计”变更为“三、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人:南部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