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双校区室外排水管网隐患整改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双校区室外排水管网隐患整改 (项目名称)已由 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校招标函【20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电子科技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电子科技大学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校招标函【202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内、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5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电子科技大学双校区室外排水管网隐患整改,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内、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5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内。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对校区室外雨污水排水管网存在的隐患进行针对性整改(破损排水管道的修复、局部更换;坍塌的排水管道修复、局部更换;错接的雨污水管道的整改;检查井安装防坠网;损坏的井圈井盖更换;损坏的检查井维修;管道、检查井疏通;化粪池通气管恢复;局部管网影像记录;土方开挖回填;局部路面开挖恢复;局部绿化恢复等)。
2.3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和完成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破损排水管道的修复、局部更换;坍塌的排水管道修复、局部更换;错接的雨污水管道的整改;检查井安装防坠网;损坏的井圈井盖更换;损坏的检查井维修;管道、检查井疏通;化粪池通气管恢复;局部管网影像记录;土方开挖回填;局部路面开挖恢复;局部绿化恢复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中小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建筑工程类业绩或市政工程类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作为项目经理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建筑工程类业绩或市政工程类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0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 编: 611731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6183008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18 号 6 楼
邮 编: 610073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613639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5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